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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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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吉林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现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严肃纪律事宜通知如下:

1.要严明纪律规定。“两节”前夕,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发布通知、加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逐级落实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2.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紧盯“两节”重要节点,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要坚决杜绝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违规聚会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和其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学校纪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校处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和廉政谈话”工作,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

3.要严肃查处问责。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办法,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对违反“四风”问题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不断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从严从实执纪的强烈信号。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传达通知精神,要将传达方式或过程以适当方式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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