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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师范大学第九、十学生宿舍散水台阶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21 浏览次数:

    吉林师范大学第九、十学生宿舍散水台阶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第九、十学生宿舍散水台阶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773-1740GNJL02585)

    1.2 建设地点:吉林师范大学校内(四平校区)

    1.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工期计划天数20天

    1.5 招标范围:第九、十学生宿舍散水台阶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13 万元,投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1.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外埠投标人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号楼2303)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3日13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标室开标。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人民币3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434-32965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号楼2303

    联 系 人:许佳、曹舒萍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本公告仅在吉林师范大学官网(www.jlnu.actows.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请投标人确认以上公告来源,勿信未经授权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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