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烟囱拆除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招标预算为9.32万元,投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投标人承担过两项及以上烟囱拆除工程,且烟囱高度不低40米;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外埠投标人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2室)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投标单位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6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2室)开标室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人民币18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上发布。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2室